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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霍勇
      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内科及心脏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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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心血管内科主任。

新医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应把握三个重点

2010年05月13日10:13  来源:好医生网站
    根据“新医改”的统一部署,卫生部于不久前印发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选定部分城市进行试点,这标志着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正式启动。从《意见》明确的改革重点和要求,并结合今后的全面实施来看,笔者认为,此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应把握好三个重点。

  一是制度设计要科学。围绕“改革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主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除了必要的体制调整外(试点阶段基本不存在这个问题),其重点之一集中体现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内部管理和诊疗程序等环节。在“新医改”明确的各项政策和刚性要求的落实中,更多的是试点医疗机构内部工作机制的改进和深化。从接诊到治疗、从入院到出院、从急诊到急救等,《意见》都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和条款性表述。试点工作正是要按照《意见》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对医疗机构现有的诊治、急救和工作等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制定,细化各项工作流程和保障规定,并形成一整套完备的制度体系,确保试点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有效落实。因此,试点工作中各项制度设计必须既要符合《意见》的主要精神,又要符合《意见》的基本要求;既要立足试点工作当前的需要,还要满足公立医院改革的长远要求;既要适应试点工作整体需求,还要方便操作、易于推广。也就是说,制度设计是否科学,不仅事关改革试点的成效,也关系到《意见》全面实施的最终效果。

  二是监督制约要到位。其实,科学的制度应该包括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之所以将监督制约列为三个重点之一,是因为监督制约直接关系到各项制度落实的力度和深度,关系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乃至日后推广工作的进度甚至成败。因此,在出台各项制度的同时,要加强对监督制约制度的制定并同步实施,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能有条不紊地推进。围绕改进服务,加强对试点过程中各个工作流程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进行分析研究,完善相关服务和监督制度,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工作的管理目标,减少和杜绝因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和导致的各类问题,增强监督制约的有效性。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科学界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协调衔接各方及医生与护理人员等的责任和责任追究,便于发生问题时区分责任,提高责任追究的针对性。按照《意见》的总体要求,建立起权责一致、相互制约的监督管理体系,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有监督并形成机制。同时,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纪加大查处力度,维护法纪的严肃性。

  三是各项投入要合理。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各项投入的增加不可避免。从已经公布的试点城市来看,其经济实力基本都是所在地区或省份的佼佼者,也就是说,这些试点城市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基本不存在投入困难的问题。加上通常给予试点工作配套的政策、资金和技术的支持,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应该没有投入上的后顾之忧。但为了便于以后推广,又要求试点工作中一系列成功经验和做法必须能在不同地区、不同城市有其广泛的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这就要求试点城市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必须从严控制试点过程中的各项开支,尽量降低试点工作带来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投入。力争做到机构不增设,管理职能以优化兼设为主;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适度,以绩效考核从严奖惩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主;医疗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以分级分类诊治解决好群众就医难问题为主;政府在医保总体支出上递增合理,以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降低医疗费用为主等,始终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各项投入控制在比较合理的情况下,为试点推广实施中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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