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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诫才是真

2010年05月10日14:31 来源:好医生网站

记得在上海一家三甲医院眼科进修时,一次科室主任大查房说的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那天,科里刚刚收了一个眼部被他人拳头击伤的病人,诊断为“眼球钝挫伤,视网膜震荡伤”。翻看病历时,科室主任发现一些客观检查(眼部B超、电生理)并未及时做全。

于是,科室主任郑重地对随行参加查房的医生说:“我曾经参加过一起医疗纠纷的处理,病人也是眼睛外伤,由于医生未对病人及时进行X线和眼部B超的检查,未能及时发现眼球内的金属异物,最后导致病人视力无法得到挽救,患者一怒之下将医院告上法庭,这个官司中医院自然脱不了干系。”

“是哪里的?”这时人群中突然有人冒出这样一句话来。

“你们不要总是对‘这个事情发生在哪里,当事者是谁’感兴趣。之所以举这个例子,我要让你们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引以为诫。大家应该重视这样的事情,就说这个‘视网膜震荡伤’的病人,如果等到视网膜水肿消退了再做电生理检查,恐怕检查结果就不太客观和有意义了,到时候万一病人要我们提供法律依据,你怎么拿得出来……”

确实,一些医务人员对于外院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总是热衷于传播事件的来龙去脉,而不是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诫,甚至极少数人还幸灾乐祸,添油加醋地到处传播,好像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便可以一身轻松。其实,自己也许就在步人后尘还不知道!

换一个角度说,如此传播纠纷故事中的人或单位,只会令医疗环境越来越差,医生与医生、医院与医院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其实,知微见著,一件小事也可从中看出一个人的人文素质和修养。如此传播事件的不良习惯,应该予以重视和改变了。

因此,那个科室主任“只说病例不说当事人和医院”的做法,笔者以为值得学习和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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