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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收取药品回扣是受贿 收患者红包算不算?

2010年05月10日14:41 来源:好医生网站

“人前开药诊病,人后按单拿钱”,人们常用这句话来形容收受回扣的医生。2005年6月,宁德福鼎市医院3名医生因收受回扣被判刑,开了普通临床医生吃回扣被判刑的先例。但在法律界,“医生收回扣,是否构成受贿罪”一直有争议。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吃回扣数额较大的,可以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法律这把“尚方宝剑”,能否砍断医生伸向回扣的手?老百姓另一看病负担———“红包”,能否也套用商业受贿罪定罪呢?我们请来了各方嘉宾,一同探讨。

嘉宾

朱建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林丹:福建辉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辉(化名):福州一医院有关负责人

林大可(化名):福州某医院外科医生

苏先生:普通市民,曾向医生送过红包

主持人:阿凡

主持人:最近,“两高”出台的这一司法解释跟以往有什么不同吗?

林丹:2006年,国家公布了《刑法修正案六》,医生开处方收受贿赂,被定为受贿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把医生以国家工作人员来判,有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来判。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医生利用开处方受贿,是一种技术服务行为,而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

医生是哪种身份,对量刑区别大。如果一名医生利用开处方便利,从药商处受贿10万元以下,若是判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罚是10年以下。而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罚是5年以下。

主持人:拿《刑法》来震慑医生,医生就不拿回扣了吗?

林大可:过去,医生吃回扣,被当成不正之风来整治。随着矛盾的突出,如今整治医生吃回扣,上升到《刑法》,对医生肯定有触动。但我个人觉得,医生吃回扣无法完全动摇。一是,取证太难,医疗是个技术活,该怎么判断医生是否从药商处谋取了利益?二是,医生拿回扣是普遍现象,法不责众,不然谁给病人看病?三是,司法解释中没有对“数额较大”提出具体的范围,在认定上存在困难。

主持人:光靠法律来“堵”,医生可能还会照拿回扣。有什么办法能挤掉回扣,降低药价?

陈辉:药品及医疗器械利润空间过大,不正当竞争是产生回扣的源头。要是给药品合理定价,挤去水分,我就不相信药商拿自己的血汗钱来支付回扣。

主持人:医生吃回扣,已明确是受贿罪。今后法律是不是也能管管医生收红包的行为?

苏先生:几年前,我女儿在福州一家医院动手术,给主刀的医生送了一个2000元的红包。但女儿出院那天,医生把红包还给我。她说如果不收下,怕家属会有心理负担。如今这么好的医生很少见了。我身边的朋友、亲戚动手术,大家都给医生送红包。如果一个红包装了上万元,已经够立案标准,这算不算受贿?

朱建华:目前,医生收红包没有定为商业贿赂。我个人认为,医生收受病人的红包,应该以受贿罪定罪。在实践过程中,调查取证特别困难,也经常存在病人主动给红包,这给犯罪的界定带来很大的难度。

林大可:收不收红包,对手术质量几乎不会有影响。送红包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有时候我们推都推不掉。要是连收个红包都定罪,行医的压力非常大。

陈辉:医生收红包,是不是要定罪,不能一刀切。要看医生是否主动索要,这是性质严重问题;要看数量大小,是三百五百元还是好几千元;要看社会危害性,是否给病人造成了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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