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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解读(二)

2010年05月10日15:02 来源:好医生网站

11.Q:重症医学归入急诊科培训是否合理,是否需要在卫生部现有的急诊科培训大纲中适当增加重症医学的内容?

 

A: 根据目前上海市医院通行的模式,重症医学科(ICU)多挂靠在急诊科,故暂不单独设置重症医学科为培训科目。根据目前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编写的《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有关培训要求,急诊医学住院医师须在呼吸科RICU、心血管科CCU和急诊ICU轮转,故不需要再在此基础上另外增加ICU内容。

 

12.Q:120急救医师以及乡村医师是否列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A:暂不纳入。

 

13.Q:对于研究生参加培训的年限是否有具体细则的规定?

 

A:硕士、博士研究生根据其已有的临床经历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可减为2年,博士研究生可减为1年。也就是说,博士至少培训1年,硕士至少培训2年,各医院可根据自己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延长培训时间,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与报考学生讲明。各培训医院可对录用的硕士、博士进行临床能力测评,根据其测评结果和既往临床经历确定培训年限,相关标准今年先由各培训医院自行制订,但此标准不可低于市卫生局的要求。

 

目前我们设想把各学科的培训内容设置成一系列培训模块,每个学科由不同模块组成。研究生如能提供某一或某几个模块的相关临床经历证明,并通过临床能力测评,可免除该模块的培训,减少相应的培训时间。

 

研究生减少培训时间,由个人提出申请提前参加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授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仍继续参加培训。培训时间超过三年者,继续培训培训的费用由个人负责。

 

14.Q:关于待遇的详细解释和相关规定,“同工同酬”是否可以由卫生局或各大学系统建立统一的标准?

 

A:培训对象依法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其工资奖金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其收入主要由国家地方政策性规定的工资、津补贴以及单位绩效(包括节日费、奖金等)等项目组成,除国家、地方政策性规定的工资、津补贴以外,每个培训医院绩效(奖金)发放水平是不一样的,也与每个人员的业绩考核直接挂钩。目前同岗的在职人员在不同的培训医院以及做出的不同业绩实际收入水平也存在差异。因此,没有必要建立统一的发放标准。

 

15.Q:各培训医院分配计划中本科、硕士、博士的比例能否适当调整?

 

A:主要在各大学系统内部进行调整,总体结构仍保持平衡。上海市层面,三者比例可以适当微调,但不可能进行较大调整,尤其不能减少本科生招生数量。

 

16.Q:各培训医院招生计划名额数能否进行调剂,通过何种途径?

 

A: 可以适当调剂,今年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或各大学系统内部进行协调,明年由政府出资建设统一信息平台,在平台上进行调剂。

 

17.Q:住院医师的培训就业协议及合同和谁签?

 

A:由住院医师与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

 

18.Q:住院医师的培训暨劳动合同文本由谁制定?

 

A:由卫生局制定全市统一的合同文本。

 

19.Q:培训医院是否可以招录外地毕业生?

 

A:如果有外地优秀医学院校的优秀生源,建议招录。如果是一般生源,建议暂不招录,待各医院第一批招录完成后,在淘汰的本地生源中进行补招录。

 


20.Q:医学影像专业是否可以招录其他临床专业的毕业生?

 

A:可以招录,但其已有的其他专业培训经历不能抵扣住院医师培训时间,出基地后只能从事影像专业工作。

 

21.Q:09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学生,是否可以直接与医院签劳动合同?

 

A:该学生如果在2009年年底前已经签好劳动合同,视为已经就业,无须培训。若2009年没有签约,自2010年起不可以再签订劳动合同(无两证),必须进入基地接受培训。

 

22.Q:已经录用且不进基地培训的员工,如何申报户口?

 

A:按照原来途径进行申报。

 

23.Q:中医学、肿瘤学基地能否再申报?

 

A:计划在2010年4、5月份进行中医学基地的评估、论证工作和肿瘤学基地的补充申报、评估工作。

 

24.Q:住院医师的培训计划由谁制定?

 

A:由卫生局组织专家制定培训大纲和培训细则,各培训医院根据大纲和细则确定本院各科目、各学生的培训轮转计划。

 

25.Q:综合医院是否可以承担部分中医毕业生的内外科轮转培训?

 

A:可以。只要中医大纲中有内外科的培训内容,各综合医院可与中医住院医师培养医院进行协商,承担相应的培养任务。根据2010年全市的培训任务,目前拟选择部分有培训能力的综合医院中医科,根据其临床医疗、教学开展情况和中医培训基地共同承担培训任务;今后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26.Q:全科医学的公共科目如何培训?临床学科的培训是否可与二级医院/社区医院合作?

 

A:公共科目的学习可以以大学为平台进行,卫生局不再组织统一培训;临床学科培训的部分内容可以分散到各集团医院所属的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完成,但质量由招录医院把关。

 

27.Q:全科医学的培训住院医师能否中途转学科,或培训结束后从事其他学科的工作?

 

A:不可以,只能从事全科医师的工作。

 

28.Q:住院医师最后的结业考核由谁负责?

 

A:由卫生局组织制定统一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但可在各大学或医院设立考点,由各大学或基地协助完成考核工作。

 

29.Q:本科生完成三年培训是否可以拿到硕士学位?

 

A:有望拿到,但目前还在积极争取和协调中。

 

30.Q:住院医师的工资福利待遇费用何时下拨?由医院发还是由人才中心发?

 

A:为便于缴金和个调税等,经费将随住院医师一起划拨所在培训医院,统一由培训医院支付和缴纳。

 

31.Q:培训期间住院医师产假问题?是否一定要延期一年?

 

A:若在培训期间住院医师生育,享受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若产假结束后,本人自愿提出继续参加培训,就不一定要延期一年。

 

32.Q:因考试不合格而延长培训期限的住院医师,延长期签订何种合同?是否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

 

A:除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原因以外,因考试不合格,本人申请要延长培训期限的住院医师,按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规定,延长期间双方只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对象不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

 


33. Q:培训医院缺少某些科室需要送到外院培训,跨医院培训期间的福利待遇由谁承担?

 

A:为便于统一缴金和个调税等,原则上住院医师工资待遇由签约培训暨劳动合同的培训医院发放。在委托外院培训期间,医院双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其单位绩效部分由被委托培训的医院承担,并划转签约的培训医院。

 

34. Q:因考试不合格而延长培训期限的住院医师,延长期的培训计划如何安排?

 

A:由培训医院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根据住院医师的薄弱环节安排有针对性的重点培训。

 

35. Q: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毕业生如何开展培训?本科为西医、研究生为中医或本科为中医、研究生为西医的毕业生如何开展培训?

 

A:中西医结合专业因目前没有相应的二级学科,其毕业生可在8个中医类别的培训学科中选择某一学科进行培训。对本科和研究生分别学习了中医和临床医学内容的情况,可选择西医或中医进行培训,但依据毕业生所取得的相应的学历,如本科为西医、硕士为中医,则如选择西医培训,认可其本科学历;如选择中医培训,认可其硕士学历。今后须根据其选择的培训类别,参加此类别的执业医师考试。

 

36. Q:本科非医学类的毕业生(如运动人体科学)是否可以参加培训?陪训后是否可以获取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

 

A:不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章第九条内容: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故具备医学专业学历方可参加执业资格考试。

 

37.Q:住院医师培训是否应该增加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A:职业病学是一门涉及多个专业的学科,在临床上累及内科(心血管、呼吸、血液、消化、肾脏等)、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多个系统领域,世界卫生组织(WHO) 、英国等国际性政府机构、国家都十分重视对医学院校本科生进行职业卫生教学。职业病同传染病一样,均是我国法定的疾病,我国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目前职业病防治形式严峻,职业病早期诊断和治疗非常重要。由于此次上海市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阶段的学科中暂未单独设置职业病学,为增进住院医师对常见职业病知识的了解,将会在公共科目中增设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作为一种普及性的教育。

 

38.Q: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A: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诊断程序等,拟在公共科目中安排共计8个学时的课程。

 

39.Q:心电图医师和神经电生理医师由影像科培养,还是各由内科/神经内科培养?

 

A:心电图和神经电生理基于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均归入医学影像科。但从内容上看,心电图专业确实归属于心内科,心电图医师必须掌握心内科相关内容;神经电生理学确实归属于神经内科的一个分支,一名优秀的神经电生理医师必须具备扎实的神经内科临床基础。在目前培训专业和岗位设置尚没有很明确对应关系的情况下,这两个岗位用人来源于内科/神经内科或影像科均可以,医院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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